第六十二章 变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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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进化末路!十九岁的黄昏第六十二章变身!直观一点来说,邦加拉什拉来的这些东西就是属于在生活当中毫不起眼,十块钱七件任选,但是一旦没有了就会让你觉得非常不便那种小商品。
    邦加拉什走了出去,用右边拳头撞击了一下胸膛,接着以当地的土语说了几句话,顿时,围观的男女老少就一哄而散,欢呼着匆匆跑了回去,紧接着他们就又带着数量更多的人钻了出来。
    这时候,方林岩才发觉了一件蹊跷事,这个村子里面大概有两三百个人,可是却多数都是女人和小孩,壮年男子很少,不超过五十名,并且一小半人身上还有残疾。
    邦加拉什走到了旁边堆积如山的货物面前,拿了一个塑料盆,盆子里面放了两包盐,一个肥皂,五包火柴,一个手电筒,一打电池,然后放在了货物前面,大声说了几句。
    然后每家人就都派出了一个代表,来这里领取这些东西,每个领取的人都是欢天喜地的,看起来就仿佛过年一样。
    甚至方林岩看到,还有不少人直接拆开了那一袋盐巴,蘸了些碎盐放入嘴巴里面直接尝尝,然后脸上就露出了欣慰之色,有的比较讲究的,还会用手指头沾盐给孩子们也尝尝。
    这地方的穷困和原始由此可见一斑啊!
    看着这些人脸上的笑容,邦加拉什冷漠的表情看起来融化了一些,然后就直接将发放物质的监督权交给了另外的一个人。
    他则是快步走到了一个脸上皱纹深邃若壕沟的老人面前,快速说了几句,老人便指了指旁边的一处屋子-------呃,准确的来说,用茅草棚来形容更贴切一点。
    靠近了这茅草棚之后,就能听到震耳欲聋的鼾声,还有一股难闻的酒气扑面而来,显然主人的睡眠质量很好,外面的吵闹丝毫都影响不了他。
    然后方林岩就看到了一个胖大的黑人,他的身上也是有着好几道疤痕,看起来给他增加了额外的凶悍气息。
    邦加拉什走了过去之后,皱了皱眉头,直接拿起旁边的一盆水就对准了他泼了过去。
    这胖大黑人立即就一激灵跳了起来,然后正要破口大骂,看见到了邦加拉什的样子一下子就老实了。
    这时候,邦加拉什才淡淡的道:
    “我找你有事,穆克拉。”
    穆克拉陪着笑,老老实实的道:
    “好的,好的,不知道什么事情?”
    接下来邦加拉什便将方林岩所描述的事情讲了一遍,穆克拉听得十分认真,听完了以后又叫起来了两个人一起研究。
    穆克拉叫来的这两个人也都是村子里面的“能人”了,简单的来说,就是这部族当中脑子活,胆子大,路子野的那种。
    他们也感觉到了部族当中的物质匮乏,交通不便,并且仅仅是在周围几百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就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几十个部族。
    所以穆克拉就带着人开始做流动商贩,骑着不知道几手的破烂摩托车,带着三个大背包,就穿梭于各个部族当中,收购特产,出售一些日用品等等。
    这也是穆克拉的小日子明显比其余的人过得好的原因,而他带着的这帮人也不用说,肯定是对周围的村落啊,部族什么的了如指掌。
    当然,利润越大,风险越大,穆克拉干流动商贩五年了,跟随他的六个人已经只剩下三个了,一名死于疾病,另外两个人都死于劫匪的手下。
    方林岩就站在旁边听他们讨论,自己一句话都不说,将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做,本来就是成功者的基本素质。
    经过了一干人激烈的讨论之后,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
    方林岩要去的这个村子,应该就是卡达拉村。
    这个村子距离此地九十公里,当然,是直线距离!这里可以用风水宝地来形容,因为村子的位置实在是太好了。
    村子中央的井里面就是著名的鱼泉,每当月亮变圆的时候,就会有鱼儿争先恐后的从里面跳出来,这无疑是一笔横财。
    不仅如此,卡达拉村后方的岩洞当中,还出产高品质的岩盐,这也是一笔额外的收入。
    鱼泉这东西听起来很神秘,其实说白了就是和潮汐有关,马达加斯加是世界第四大岛,满月时候潮汐的力量最强,所以海水倒灌内陆最厉害。
    当海水倒灌进地下水脉当中之后,水脉当中的淡水鱼当然就很不适应咸度超高的海水,那对它们可是致命的!
    所以要想办法到处跑路,否则的话就会死,这就是为什么水井当中会有鱼儿跳出来的原因。
    当然,正因为这样,所以卡达拉村被荒废遗弃过好几次,最后总是会再次被人类占据。
    最后一锤定音的,居然是一个老家伙,他在旁边听了半晌以后,就咧开没有了几颗牙的嘴笑道:
    “不用想了,有着大橄榄树的村子就是卡达拉那里啊。”
    方林岩听他用肯定的语气说话,忍不住好奇的道:
    “这话怎么说?”
    老家伙沙哑的笑了起来,指着邦加拉什等人道:
    “卡达拉最早的时候,是卑茨米萨拉卡人在那里驻留的,他们也是占据了卡达拉一百多年,甚至卡达拉这个名字也是他们起的。”
    “卑茨米萨拉卡人说的,就是土克语啊!而土克语当中的卡达拉发音,不就是庞大的树木吗?”
    被老头子这么一说,方林岩忽然觉得他的理论无可辩驳!
    你不就是要找一个有着大橄榄树的村子吗?
    这个村子就叫大树村,这名字就是铁证了,还要什么呢?
    接下来当然就事不宜迟,及时出发了,尤其是这时候天气还非常好,清晨的阳光都已经照耀了下来。
    在部族人的盛情款待下,方林岩在这边留下来吃了一顿早饭,
    这顿早饭乃是木薯煮成的粥,里面还加了一些方林岩不认识的果实,喝起来就和苞米渣子粥似的。
    不过佐粥的小菜方林岩就特别爱了,对于其余国家的人来说或许很难下得去嘴,但是对于中国人来说就觉得还好,那就是油炸过的金蝉。
    托玄奘大师的福,金蝉这种东西的知名度在中国还是很高的,而这里的金蝉分外肥厚,并且他们制作金蝉的办法也是很特殊,先油炸以后再烤,吃起来居然能有爆浆的感觉。
    方林岩这顿饭吃得十分爽快,不过这也导致了估计有三分之一的村民早上吃不上饭了,但他们淳朴的脸上露出来的微笑是发自内心的。
    因为在当地的风俗里面里面,客人喜欢吃自己拿出来的东西那是一种荣耀,会让主人觉得脸上有光。
    不过方林岩也是能投桃报李的人,他当然不会因为自己的原因就让一群小孩和妇女挨饿,吃饱了以后就直接借用了部族的大锅,然后烧了满满一大锅子开水出来。
    接着,方林岩拿出来了一大包东西!这东西是上班族的甘泉,码农的福音,加班党的最后希望.......它就是XX牌老坛酸菜大食代!
    方林岩依次放入面,香料包以后,那种属于方便面独特的香味就传了出来,一大帮黑人小孩儿都不哭闹了,眼睛直直的盯着,鼻孔不停的收缩。
    然后方林岩开始往锅里面倒油,倒酱油,丢了两大包海带进去-------这玩意儿也是煮出来就是满满一大锅那种,接着还丢了几包挂面,最后在起锅之前往里面撒了大量的棕榈嫩茎,这玩意儿烫熟了以后的口感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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