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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二十八章 我只砍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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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大的突厥王朝如流星般陨,它陨得太快,以至于很多人都忘记了,骑兵的传,最初是由过百不可敌的突厥黑骑创造的。
    曳河毫无疑问有突厥黑骑的影子。
    但也不能曳河就是照搬突厥黑骑的那一套,只能是有所借鉴之后,朝着另外一条路线发展的极致。
    突厥黑骑都是修行者。
    强盛的突厥王朝耗费大量的财力培养出了身体异常强壮的一批修行者,制造出了类似玄甲,但重量却比锁子甲还轻的战甲。
    突厥黑骑的防御能力也很强,根本不惧怕一般的箭矢和兵刃,但归根结底,他们的防御能力依靠真气,身外的这种黑甲只是让他们的真气依附,只是相当于提升了他们护体真气的能力而已。
    太子拥有了那种消解真气的神通物,他自然觉得突厥黑骑也是存在弱点的。
    真气耗尽之后,难以迅速补充,突厥黑骑可以在降临战场时凶猛无敌,但是不耐久战,一场战斗之后,就要脱离战场很久。
    曳河在他眼里就是弥补了突厥黑骑的这种缺陷的。
    以三层甲获得和突厥黑骑一样的防御力,平日的高强度训练,追求的是骑术、耐力的极致。
    精选培育的,也是承重和耐力极佳的战马,且配备有大量的备用战马,这便能够让曳河久战,连续作战。
    战马和骑兵整体的重量,也让骑军冲击时有着惊人的冲击力。
    略微牺牲的,便只有战马的速度了。
    重骑牺牲一点骑速,一点问题都没有。
    任何骑军不可能方方面面极致完美,要找总能找出一点缺陷。
    不过顾留白的思路似乎和所有人都不一样,他并不是要追求一支更完美的强悍军队,他追求的只是我这军队能砍死你们这种极致的军队就行了。
    如果突厥黑骑是这个时代最猛,最有一锤定音能力的军队,那我就要有一支能砍死突厥黑骑的军队。
    如果曳河是这个时代最猛,最无敌的军队,那我组建的这支军队,就要有砍死曳河的能力,而且是正面交锋之中有堂堂正正砍死曳河的能力。
    我要针对,就是针对这个时代最猛的军队。
    你要想派出这种军队,在某些关键的时候一举奠定胜势的时候,对不住,我就有一支能砍死你的军队出现在你们的面前,把你这支军队给砍了。
    我可以有更多缺陷,但面对你的这支军队的时候,我可能全是优点,没什么缺陷。
    我的路线,就看你到底走的是什么样的路线。
    ……
    突厥黑骑已经根本无法复制。
    这个时代最强的骑军,毫无疑问就是重型全甲骑军曳河。
    岭南吴氏现在正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等着太子派几千曳河过来配合自己打下岭南的一些重要军镇。
    但这个时候,陆曳辇的两千曳河,已经在地狱中翻滚。
    殿后的八百曳河连一比一的战损都没有做到,吐蕃大军只是牺牲了不到三百名骑军,就在陆曳辇的眼皮底下将八百曳河剿灭。
    吐蕃骑军再次发出鬼哭狼嚎的声音,不紧不慢的逼迫上来之时,双目赤红的陆曳辇下达了卸甲分散逃命的命令。
    曳河的这些战甲是极为昂贵的,他下令一千名曳河骑兵全部卸甲,将战马和自己的铠甲全部卸下,分散绑缚在那些备马的身上。
    然后三十人为一队,各自领备马分散逃命,没有固定的逃命路线,只有最终的目的地,江陵。
    他自己和两百名曳河骑兵没有卸甲,准备给这一千曳河骑兵赢得卸甲和绑缚卸下来的战甲的时间。
    大多数曳河骑兵都已经明白他这是无奈之举,恐怕也是唯一一个让许多人活命的方法。
    分担重量之后,每匹战马负重很少,而曳河的战马以耐力见长,只要持续不断的狂奔逃命,很多队应该很有机会将吐蕃骑兵甩掉。
    陆曳辇是决心赴死的。
    他看到胡沙波那八百曳河战死的时候,就已经决定要拼死在这里。
    但他下达完这个命令,双手刚刚抱着自己的头盔想要戴上时,他的脑袋就遭受了重击,然后就晕死了过去。
    等他再次醒来时,他感觉自己好像是在风暴呼啸的黑暗海面上。
    黑暗的天地在剧烈的晃动,他的颈椎好像都快断了,脑袋剧烈的疼痛,等过了许久之后,他发现自己在颠簸的马背上,他的脑袋很肿,起了很大的一个包。
    一些战马和身边的军士在发出沉重的喘息声,夜空之中的星辰在他的视线中拖出紊乱的银线。
    “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叫了起来。
    等他叫出声之后,他才发现自己身上的甲衣也已经被卸掉了,而且有绳索绑在他的身上,以免他坠马。
    “哥舒铁山把你敲昏了,他让我们带你走。”数名曳河骑兵的声音同时响起。
    “他竟然…”陆曳辇愤怒起来,“他人呢?”
    沉默了一个呼吸的时间过后,有人回应道,“将军,他自己带人殿后。”
    陆曳辇一下子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那些似乎暂时离开他身体的思绪和画面在此时如同夜空中紊乱的银河轰然撞入他的脑海。
    他当然明白了,那意味着什么。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无比艰难的挺直了身体,看到周围只有不到二十人,而且备马也只有三十匹左右。
    他们的身上都没有铠甲,而那些备马身上也没有绑缚多少甲胄。
    “来不及。”
    此时他身旁的一名身材魁梧的曳河骑兵看着他,轻声道,“发现我们开始卸甲之后,吐蕃骑兵发了疯的疯狂突进,他们追了数里就清空了箭囊。我们只能分散逃命,在逃跑的过程之中将身上的甲胄丢弃。”
    这名曳河骑兵叫做安承意,是粟特人。
    他是陆曳辇的亲兵,平时十分熟悉,他此时也知道陆曳辇最想知道什么,所以第一时间将这些事情飞快了出来。
    但他的声音此时在陆曳辇的耳廓之中,对于陆曳辇而言,却仿佛从另外一个世界传来的陌生声音一样,陆曳辇呆了数个呼吸,这才发现和自己话的是安承意。
    陆曳辇一开始只是脑袋疼,此时他只觉得自己呼吸时,整个肺腑都开始撕裂般的疼痛。
    他感觉自己无法呼吸。
    “逃了多少人?”
    他好不容易才又出这样一句话。
    安承意也沉默了一会,然后道,“当时逃出去可能有三成。”
    陆曳辇的大脑一片空白。
    不需要思索,他就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当时在吐蕃的骑兵追杀之下,最多就逃出去三成,那接下来至少还有数个时辰的追击,那些吐蕃的骑军在拥有绝对的人数优势的情形之下,在他们最优秀的那批战马耗尽气力无法奔跑之前,又能杀死他们多少人?
    “这群吐蕃人都是没种的狗杂碎!”安承意此时也无法控制情绪,怒骂起来,“如果不是我们之前已经急行军五天,他们就算这么卑鄙的战法,我们也可以直入吐蕃,把他们很多地方给拔了。”
    他不甘心。
    谁都不甘心。
    但问题在于,没有后悔药吃,没有这样的如果。
    的确,不是之前五天的急行军已经消耗了他们的很多气力,如果他们是好整以暇的来到河州,直接和吐蕃人作战,那他们就算最终要战死在这里,也可以直接长驱直入吐蕃,转战吐蕃的很多地方,让这些吐蕃人付出更惨重的代价。
    但关键在于,为什么他们要急行军五天到达这种地方,然后要和吐蕃作战呢?
    ……
    安知鹿被任命为幽州节度使的时候,他已经从扬州出发三天。
    他也并没有因此改道去幽州停留,只是用最快的速度赶往营州。
    李尽忠已经在营州,他去营州见李尽忠,反而节省了至少六七天的时间。
    李尽忠的消息是没有郑仲夏和安知鹿这么灵通的,等到长安任命安知鹿为幽州节度使的消息传到他耳中,已经过了将近七天。
    结果再过了两天,一名和他有些关系的幽州商人拜见他,安知鹿请求和他会面密谈,而且是安知鹿已经赶到营州时,他第一时间觉得这商人是不是在和他开玩笑。
    这安知鹿不是在扬州么?
    但这商人这不是玩笑,是可以拿人头担保的事情。
    李尽忠就开始觉得这事情有些荒谬。
    幽州节度使,接下来就是他们最大的对头,结果对方直接到自己的地盘来和自己谈?
    再听到这商人,安知鹿可以孤身一人前来他指定的地方时,他就觉得这人是不是疯了?
    还是被曳河吓破了胆子,直接暗中想要来和谈,想要给自己效力?
    对方一个人前来,他自然是不怕的。
    所以他马上让这商人去告知安知鹿,就到城中辽西商会的粟特酒楼碰头。
    辽西商会的粟特酒楼位于营州西市,这其实不是长安那种喝酒吃菜的酒楼,而是粟特商队存放葡萄酒的酒库。
    这地方的墙以夯土夹羊毛层构筑,隔音极佳,而且周围还有不少库房,适合埋伏兵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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