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执着的小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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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千欢没想一开口就惹得罗锋大怒,身子一缩,可怜兮兮地声:“sorry……”
“骚什么瑞?”罗锋越发看不惯她,叱道:“身为华夏裔不会华夏语吗?”
“对不起……罗……罗爷爷……”
在奥罗罗校长和罗根面前无比叛逆的姑娘被训得像个犯了错的学生,用还算流利的普通话道,就是口音有点怪怪的。
“这还差不多。”罗锋当然不会和孩子一般见识,见她改正了错误,露出慈祥的笑容:“朋友,你找爷爷什么事呀?”
李千欢刚才那副见到偶像哥哥的兴奋劲儿就像被兜头浇了一桶冷水,充满了幻灭感。
她轻轻叹了口气,递过一本花里胡哨的塑封笔记本和一支笔,低声:“罗爷爷,我很崇拜您,想请您给我签个名。”
李千欢本来想让罗锋在签名之后写上:“致亲爱的欢欢”,受了这番打击之后这个想法也不敢提了。
浑然不知自己又踩碎了一颗少女心,罗锋接过了笔记本,笔舞龙蛇就开始题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罗锋赠李千欢朋友。”
拿到签名的李千欢一点都高兴不起来,这跟她期待的完全不一样啊!
罗爷爷拍了拍她的头,慈祥地:“孩子,以后要听奥罗罗校长的话呀,学好文化知识才能更好地建设地球……”
罗爷爷的谆谆教诲令李千欢心中充满了幸福感,紧张激动的心情一下子就平复了,听着他亲切的教导,深深地为他平易近人、关心下一代的品格折服……
其实并没有,李千欢失望极了,抱着笔记本去也不是留也不是,有心就这么算了,但总觉得一走了之很不甘心。
她真的真的非常非常喜欢这位容貌年轻英俊,却有着传奇经历,品德为人都广受身边变种人朋友赞颂的殴……殴吉-桑。
和那些英俊生、鲜肉明星、贾斯汀河狸之流的一般少女偶像们比起来,罗爷爷颜值毫不逊色,能力、才华和名气冠绝全球,毕竟唱个破歌和拯救世界根本没法比,知识水平更不知比他们高到哪里去了,道德虽有些瑕疵,但那些男明星不也都是绯闻缠身?
能吸引未成年少女主动献身,正明罗爷爷有魅力嘛!
李千欢有些早熟,性格叛逆,愤世嫉俗,特立独行,自然不会像一般的女生那样去粉一些浅薄的影视歌星,唯有真正的大英雄才入得了她的眼。
罗爷爷正是这样的大英雄。
李千欢还是孩子的时候,在语文课本上就学过罗爷爷可歌可泣的故事,最近一年多,罗爷爷帮助变种人学校,给学校捐资和撑腰,率军击溃外星人,推动《变种人人权修正案》……
一件件事都让李千欢愈发崇拜,与一般的大人物不同,罗爷爷不是个垂垂老者,他相貌堂堂英俊潇洒,这就令姑娘产生了些许旖旎心思,每夜睡不着胡思乱想的时候就幻想哪天与罗爷爷来一场意外的邂逅,被这位霸道局长欺负……
李千欢的经历很坎坷,她与身为富商移民米国之后,过了一段富家姐的生活,虽身为华裔遭到同学的排斥,但因为家境好也没太大影响。
但天有不测风云,家庭突然遭逢巨变,父母投资失败破产的同一天被两个认错人的杀手夺走了性命,李千欢被送到洛杉矶少年堂,那是一所孤儿院,在那里她受尽欺负,不过却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
听孤儿院要将她送到一位她讨厌的亲戚家寄养,少女悄悄溜出孤儿院,混迹纽约街头,成了个流浪儿和扒手。
一次被坏人堵在巷中,眼看就要吃大亏,少女觉醒了变种人力量,获得了制造五颜六色的等离子爆炸火球的能力,发现自己是变种人之后,她的境遇反而更糟了,受到变种人猎人的猎捕。
变种人猎人便是受雇于某些研究机构和大公司的雇佣兵,抓住变种人之后卖给研究机构进行人体实验。
后来又经历了一番苦楚,她才最终和罗根一起来到变种人学校,正式入学。
这段经历使她拥有超出年龄的独立,也让她不太轻易信任别人,有些愤世嫉俗与同龄孩子格格不入。
她喜欢罗爷爷,把罗爷爷当成偶像,正是因为罗锋给她的感觉就像是一个真正拥有正义之心的人,一个博爱和胸襟广阔的人,一个坚持原则的人,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罗锋哪里顾得上这个粉丝的感受,诸天万界崇拜他的人多了,她算老几,就算在费伦大陆,每天找他要签名,哭着喊着求他那啥的女粉成千上万。
一名演员最最基本的素养就是不能和粉丝嘿咻,罗锋早就习惯了怎么应对粉丝,公式化地打发了李千欢。
只可惜李千欢与同龄女孩不同,她是个越挫越勇的性子,要是罗局长色迷迷地伸出贼手占便宜,也许她就看清了这个变态的本性,立刻粉转黑了。
被这样公式化的打发掉,少女却暗下决心,一定要跟罗爷爷发生点什么。
“郑,跟我来吧。”罗锋对郑商奇道:“随我一起去特工训练中心。”
“是,罗前辈!”
郑商奇兴奋地答道,紧随着罗锋的脚步,期待着能学到高深的武学。
李千欢咬了咬银牙,嘟起嘴,也不肯离开,就悄悄地跟在他们后面,也随着二人朝特工训练中心走。
罗锋和郑商奇走出会议厅,遇到了等在门口的夜魔侠马特,马特见罗锋出来,用华夏抱拳礼向他行礼,低着头:“罗局长,我也想跟随您学习武术,您能教导我吗?”
自从罗锋在他面前露了一手打狗棍法,马特一直在脑海中回忆那个感知力模拟出的招式,越回味越觉得奥妙无穷,比他的棍术要厉害太多了。
加入了神盾局星际陆战队,就要踏上外星战场,马特知道自己是个普通人,没有超凡力量,只有继续武道修行才能提升实力。
靠着棍叟教授的武功,他能在地狱厨房这个池塘中称王称霸,然而这个池塘对于罗锋这样的大人物来,真是随便就承包了,一网下去里面的大鱼鱼全都成了翻不了身的咸鱼。
星辰大海,那将是多么广阔的一片天地,凭着他的这点微末本领,又怎么翻江倒海?
想了许久,马特做出了决定,要向罗锋求教,将他施展过的那套棍法学会。
“骚什么瑞?”罗锋越发看不惯她,叱道:“身为华夏裔不会华夏语吗?”
“对不起……罗……罗爷爷……”
在奥罗罗校长和罗根面前无比叛逆的姑娘被训得像个犯了错的学生,用还算流利的普通话道,就是口音有点怪怪的。
“这还差不多。”罗锋当然不会和孩子一般见识,见她改正了错误,露出慈祥的笑容:“朋友,你找爷爷什么事呀?”
李千欢刚才那副见到偶像哥哥的兴奋劲儿就像被兜头浇了一桶冷水,充满了幻灭感。
她轻轻叹了口气,递过一本花里胡哨的塑封笔记本和一支笔,低声:“罗爷爷,我很崇拜您,想请您给我签个名。”
李千欢本来想让罗锋在签名之后写上:“致亲爱的欢欢”,受了这番打击之后这个想法也不敢提了。
浑然不知自己又踩碎了一颗少女心,罗锋接过了笔记本,笔舞龙蛇就开始题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罗锋赠李千欢朋友。”
拿到签名的李千欢一点都高兴不起来,这跟她期待的完全不一样啊!
罗爷爷拍了拍她的头,慈祥地:“孩子,以后要听奥罗罗校长的话呀,学好文化知识才能更好地建设地球……”
罗爷爷的谆谆教诲令李千欢心中充满了幸福感,紧张激动的心情一下子就平复了,听着他亲切的教导,深深地为他平易近人、关心下一代的品格折服……
其实并没有,李千欢失望极了,抱着笔记本去也不是留也不是,有心就这么算了,但总觉得一走了之很不甘心。
她真的真的非常非常喜欢这位容貌年轻英俊,却有着传奇经历,品德为人都广受身边变种人朋友赞颂的殴……殴吉-桑。
和那些英俊生、鲜肉明星、贾斯汀河狸之流的一般少女偶像们比起来,罗爷爷颜值毫不逊色,能力、才华和名气冠绝全球,毕竟唱个破歌和拯救世界根本没法比,知识水平更不知比他们高到哪里去了,道德虽有些瑕疵,但那些男明星不也都是绯闻缠身?
能吸引未成年少女主动献身,正明罗爷爷有魅力嘛!
李千欢有些早熟,性格叛逆,愤世嫉俗,特立独行,自然不会像一般的女生那样去粉一些浅薄的影视歌星,唯有真正的大英雄才入得了她的眼。
罗爷爷正是这样的大英雄。
李千欢还是孩子的时候,在语文课本上就学过罗爷爷可歌可泣的故事,最近一年多,罗爷爷帮助变种人学校,给学校捐资和撑腰,率军击溃外星人,推动《变种人人权修正案》……
一件件事都让李千欢愈发崇拜,与一般的大人物不同,罗爷爷不是个垂垂老者,他相貌堂堂英俊潇洒,这就令姑娘产生了些许旖旎心思,每夜睡不着胡思乱想的时候就幻想哪天与罗爷爷来一场意外的邂逅,被这位霸道局长欺负……
李千欢的经历很坎坷,她与身为富商移民米国之后,过了一段富家姐的生活,虽身为华裔遭到同学的排斥,但因为家境好也没太大影响。
但天有不测风云,家庭突然遭逢巨变,父母投资失败破产的同一天被两个认错人的杀手夺走了性命,李千欢被送到洛杉矶少年堂,那是一所孤儿院,在那里她受尽欺负,不过却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
听孤儿院要将她送到一位她讨厌的亲戚家寄养,少女悄悄溜出孤儿院,混迹纽约街头,成了个流浪儿和扒手。
一次被坏人堵在巷中,眼看就要吃大亏,少女觉醒了变种人力量,获得了制造五颜六色的等离子爆炸火球的能力,发现自己是变种人之后,她的境遇反而更糟了,受到变种人猎人的猎捕。
变种人猎人便是受雇于某些研究机构和大公司的雇佣兵,抓住变种人之后卖给研究机构进行人体实验。
后来又经历了一番苦楚,她才最终和罗根一起来到变种人学校,正式入学。
这段经历使她拥有超出年龄的独立,也让她不太轻易信任别人,有些愤世嫉俗与同龄孩子格格不入。
她喜欢罗爷爷,把罗爷爷当成偶像,正是因为罗锋给她的感觉就像是一个真正拥有正义之心的人,一个博爱和胸襟广阔的人,一个坚持原则的人,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罗锋哪里顾得上这个粉丝的感受,诸天万界崇拜他的人多了,她算老几,就算在费伦大陆,每天找他要签名,哭着喊着求他那啥的女粉成千上万。
一名演员最最基本的素养就是不能和粉丝嘿咻,罗锋早就习惯了怎么应对粉丝,公式化地打发了李千欢。
只可惜李千欢与同龄女孩不同,她是个越挫越勇的性子,要是罗局长色迷迷地伸出贼手占便宜,也许她就看清了这个变态的本性,立刻粉转黑了。
被这样公式化的打发掉,少女却暗下决心,一定要跟罗爷爷发生点什么。
“郑,跟我来吧。”罗锋对郑商奇道:“随我一起去特工训练中心。”
“是,罗前辈!”
郑商奇兴奋地答道,紧随着罗锋的脚步,期待着能学到高深的武学。
李千欢咬了咬银牙,嘟起嘴,也不肯离开,就悄悄地跟在他们后面,也随着二人朝特工训练中心走。
罗锋和郑商奇走出会议厅,遇到了等在门口的夜魔侠马特,马特见罗锋出来,用华夏抱拳礼向他行礼,低着头:“罗局长,我也想跟随您学习武术,您能教导我吗?”
自从罗锋在他面前露了一手打狗棍法,马特一直在脑海中回忆那个感知力模拟出的招式,越回味越觉得奥妙无穷,比他的棍术要厉害太多了。
加入了神盾局星际陆战队,就要踏上外星战场,马特知道自己是个普通人,没有超凡力量,只有继续武道修行才能提升实力。
靠着棍叟教授的武功,他能在地狱厨房这个池塘中称王称霸,然而这个池塘对于罗锋这样的大人物来,真是随便就承包了,一网下去里面的大鱼鱼全都成了翻不了身的咸鱼。
星辰大海,那将是多么广阔的一片天地,凭着他的这点微末本领,又怎么翻江倒海?
想了许久,马特做出了决定,要向罗锋求教,将他施展过的那套棍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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